東海大學管理學院高階經營管理碩士在職專班選課規定
民國92年11月15日班務會議通過
民國98年04月23日班務會議修訂通過
民國98年12月08日班務會議修訂通過
民國100年05月11日班務會議修訂通過
民國101年04月30日班務會議修訂通過
民國101年11月22日班務會議修訂通過
民國102年04月29日班務會議修訂通過
民國103年05月06日班務會議修訂通過
民國105年04月26日班務會議修訂通過
民國108年03月11日班務會議修訂通過
民國108年04月17日班務會議修訂通過
第一條 |
高階經營管理碩士在職專班(簡稱本班)修習學分限制,每學期至多不得超過15學分。(不含博雅課程) |
第二條 |
本班開課基準人數,部分必修課程至少15人(含)、選修課程至少15人(含);新開選修課程,第1、2年為15人(含),第3年起為15人(含),始得開班,但選修人數未達基準者,得由院長、班主任視情況裁定之,教師鐘點費將依選課繳費金額等比例支付。 |
第三條 |
本班未開授之選修課程可至本校相關研究所、碩專班修習之;須經班主任認可,始得列入畢業學分。唯外院修習之畢業學分數,至多不得超過6學分。 |
第四條 |
畢業學分之博雅課程至多不得超過6學分,博雅課程內容如下: (一)海外學術參訪:安排之參訪區域以歐美日為原則,開課學分計算方式,參訪天數達四天以1學分為計,天數達六天以2學分為計、達八天以3學分為計。 (二)海外企業參訪:安排之參訪區域以歐美日為原則,開課學分計算方式,參訪天數達四天以1學分為計,天數達六天以2學分為計、達八天以3學分為計。兩岸論壇;管理學院辦理之兩岸研討會,以1學分計。 (三)行動領導力:以3學分計。 (四)生活美學專題:以2學分計。 (五)校外單位產學合作課程;學分計算方式以上課時數計。 其他經課程委員會通過之課程。 |
第五條 |
部分必修課程,若需跨級修習,須經授課教師同意。 |
第六條 |
本規定經班務會議通過後施行。 |
第七條 |
博雅課程至多不得超過6學分規定自108學年度入學之新生開始適用。 |
※ 學雜費收費標準:【查 詢】